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盟固利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盟固利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存货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和重大决策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净资产指标 错报>3% 1.5%<错报≤3% 错报≤1.5%
说明:
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资产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净资产指标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
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
重大缺陷 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控制环境无
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因会计差
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重要缺陷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
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净资产指标 错报>3% 1.5%<错报≤3% 错报≤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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