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盟固利”)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长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毕业于维多利
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9年5月担任深圳
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创办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并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至今,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担任云南恩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
今担任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任职状态 事会次数 (现场/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讯方式) 数 事会会议
唐长江 在职 8 8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具体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公司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与委员会成员共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
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同其他独立董事审
议了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与亨通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的风险评估、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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