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这 1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获知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结论意见
1、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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