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99.858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本次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海玥华投资有限公司、陈龙森、前海瑞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金宇星、欧森豪、苏晶、福州汇银海富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 36 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 99.858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扬数据 99.8583%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恒扬数据股东,即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海玥华投资有限公司、陈龙森、前海瑞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金宇星、欧森豪、苏晶、福州汇银海富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 36 名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①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①发行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43.4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前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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