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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7:06:07 股吧网页版
丰茂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F04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我们对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未出
具审计或审阅报告,因此对公司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不进行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公司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本回复报告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60,803.43 万元、80,157.52 万元、94,857.98 万元和 67,422.6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027.89 万元、12,610.40 万元、14,467.91 万元和6,588.53 万元。2025 年 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0.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6.81%。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68%、29.83%、30.56%和 26.26%。
2025 年 1-9 月,公司毛利率较 2024 年下降 4.30%。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
收入分别为 27,427.17 万元、40,186.25 万元、48,113.72 万元和 29,370.48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11%、50.13%、50.72%和 43.5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13.26 万元、17,942.82 万
元、21,983.62 万元和 26,310.49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02%、15.23%、17.88%和 22.96%;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3,363.35 万元、16,609.43 万元、24,583.62 万元和 28,224.0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98%、20.72%、25.92%和 41.86%。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舜江实业采购设备、配件及维修服务金额有所
增长,分别为 115.46万元、238.94 万元、742.5 万元和 1,713.54 万元。

2025 年 5 月,发行人取得宁波欧迅 80%股权并实缴 1,600 万元出资额,之
后宁波欧迅按照 1,956.25 万元的评估价格收购了其少数股东宁波慈光同步带有限公司的工业传动带相关经营性资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说明最近一期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2)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结合报告期境外销售收入前五大客户对应的主要国家或地区、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合作历史及稳定性、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量化分析最近一期外销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目前境外收入主要来源国的贸易政策、政治经济政策变化、国际形势等情况,说明是否对发行人的境外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与出口报关金额、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性及主要外销客户资质、销售回款情况等论证外销收入的真实性。(4)结合发行人在手资金、未来资金流入、支出的主要安排、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必要性及规模合理性,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本息,是否充分考虑最近一期净利润及毛利率下滑的情况。(5)结合生产销售模式及备货政策,不同产品存货规模、结构、库龄等情况,以及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说明最近一期存货增长的原因,计提比例与产品定制化特点及业务模式是否匹配,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充分。(6)结合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趋势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信用政策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进行销售的情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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