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目录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主营业务情况...... 4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4
(四)存在的主要风险...... 7
二、申请上市证券的发行情况 ......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10
(一)保荐代表人...... 10
(二)项目协办人...... 10
(三)其他成员......11
(四)联系方式......11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11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2
(一)本保荐机构作出如下承诺...... 12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
义务。...... 13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
定,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13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3
七、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3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5
(三)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19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21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可转债上市的保荐结论...... 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Fengmao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22号
注册资本 10,412.18 万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7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丰茂股份
股票代码 301459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蒋春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39493034B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橡胶制
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
经营范围 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
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号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