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通过短信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蒋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管
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本次除该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外,未改变募投项目总建设
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构成募
投项目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可转债”)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1,000.00 万元(含 61,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并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A、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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