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茂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9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81.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F1134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张紧轮扩产项目”资金用途变更情况进行调整,由于公司终止了“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且该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将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从“嘉兴汽
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调整到“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人民币 7,277.00 万元竞得编号为 2025-29 号地块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余姚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该地块为公司募投项目之“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
(一期)项目”的建设用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由于该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原规划土地使用权支出是基于项目立项时的区域基准地价及预估面积测算,后续实际执行过程中,土地购置款实际支付金额少于原规划金额,同时为提升项目的生产适配性及安全合规性,工程费用及基本预备费较原规划金额增加,铺底流动资金规划金额相应减少。为确保该募投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由原规划60,079.11万元调整为60,031.04万元,调整金额为48.07万元。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明细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投资比重 金额(万元) 投资比重
土地购置 8,900.00 14.81% 7,277.00 12.12%
土建工程费用 22,000.00 36.62% 25,000.00 41.65%
设备购置及安装 21,864.57 36.39% 21,867.79 36.43%
基本预备费 1,582.94 2.63% 2,707.24 4.51%
铺底流动资金 5,731.60 9.54% 3,179.01 5.30%
总投资 60,079.11 100.00% 60,031.04 100.00%
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