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23〕11 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
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合并 母公司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 4,033,451.10 2,665,037.34 4,033,451.10 2,665,037.34
销售费用 -4,033,451.10 -2,665,037.34 -4,033,451.10 -2,665,037.34
预计负债 -4,416,224.40 -2,924,797.66 -4,416,224.40 -2,924,797.66
其他流动负债 4,416,224.40 2,924,797.66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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