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委员们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哈宁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ANG BOON SING(翁文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史兴松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哈宁、胡旭阳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史兴松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的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3 日 次审计委员会 3.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4.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
度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6.关于确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议
2024 年 8 月 15 日 次审计委员会 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报告期经审计财务报
2024 年 9 月 11 日 表的议案;
次审计委员会
2.关于确认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议
2024 年 11 月 8 日 次审计委员会 案。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截至资产负债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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