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津贴水平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工资的方式领取薪酬,绩效工资按照其参与日常经营的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发放,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
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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