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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8:31:10 股吧网页版
盘古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传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牛传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职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提供客观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牛传勇,出生于 1973 年 5 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 10 月至今,任盘古智能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亦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与管理层、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议案内容,为会议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审议,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建议,经审慎核查,认为各议案均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决策过程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实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任职资格情况,2024 年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对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人选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在年度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2024 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实施办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双向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全面细致的审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中,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而有效地探讨,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做了审前、审后沟通,重点关注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和重大风险等内容,确保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以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团队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日常履职时间,到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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