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奇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奇峰,出生于 1967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曾任青岛啤酒第二有限公司工程师、主任,青岛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工程经理,艾默生电机(中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法罗力热能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青岛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国 HMY 集团((中国区)
首席执行官。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
今,任安徽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1 月至今,任盘古智能独立董事。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各议案内容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按照绩效评价标准,评估并考核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主动调研同类公司的薪酬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提出合理性的建议。2024 年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实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任职资格情况,2024 年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对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人选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补选本人为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内,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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