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青岛中科海润润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盘古润滑技术(汕头)有限公司、开天传动科技(郑州)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液压科技有限公司、Paguld Intelligent Europe GmbH、盘古智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盘古智能(香港)有限公司、盘古智能(新加坡)有限公司、泰克润滑(泰国)有限公司、盘古智能贸易有限公司、Paguld Europe HoldingB.V.、Paguld Europe B.V.以及控股子公司盘古智能装备(山东)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元始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和海润汇能(上海)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信息传递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重要业务及其重要领域方面的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项要素。从这五项要素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健全且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决策、经营管理
及监督的清晰体系,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确保公司高效有序运转。配套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充分发挥其决策职能,确保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积极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层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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