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7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湖南制造基地项目暨拟签订落户
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湖南制造基地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拟在宁乡市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湖南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5亿元之内(含流动资金,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风险提示:
本项目最终投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及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湖南制造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5亿元之内(含流动资金,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福事特湖南制造基地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投资建设湖南制造基地项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对方全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0044880703XK
单位性质:机关
地址:长沙市宁乡市新天北路001号
协议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制造基地项目
2、项目用地: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06.3亩,位于甲方园区金洲大道与新卓路交汇处西北角,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项目用地最终面积、四至范
围、道路出入及其使用权限均以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本项目用地由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出让价格以“招拍挂”竞得价为准。土地挂牌公示后,乙方须按程序参与网上竞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出让文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及时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费和服务费,从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4.5亿元之内(含流动资金,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为:将长沙福事特和湖南福事特租赁厂房进行整合,先期扩大管路系统等产品生产及销售基地,同步谋划布局新兴产业,以新设独立法人的形式统筹管理。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及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本次投资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将根据经营及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投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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