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主要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就相关工作做出决 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响应与协作。
舆情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并决定各类舆情处理方 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采集舆情信息,对媒体信息进行管理,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至舆情工作组,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有关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
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舆情信息采集部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危机应对方案;
(二)仔细核实、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认真核查舆情相关信息。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和投资者的疑问,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系统应对、协调宣传。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应对的意识,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
第四章 舆情信息的分类及报告流程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二)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若发现敏感和负面信息等各类舆情信息,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后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了解舆情有关情况,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及时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并积极推进处理工作;必要时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