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2
第五章 议事规则...... 3
第六章 附则......4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福事特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内
部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
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
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
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收集、
提供有关审计方面的资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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