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泓淋电力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 号文《关于同意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9,728.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99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
公 开 发行 人民 币 普通 股 股 票 9,728.00 万 股 ,募 集资 金 总额 为 人民 币
1,944,627,2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46,906,654.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7,720,545.1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40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止 2025 年 4 月 22 日,拟合并超募资金(含利息)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
(元) 用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76910100100498548 18,041.25 超募资金
司威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0620078801600001189 15,727.57 超募资金
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24748128800 1,661,648.73 超募资金
司威海分行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24748128800 专户中闲置超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19,400.00 万元。
三、关于公司合并部分募集资金储存专户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认为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超募资金,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存放,待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出后,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合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认为公司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同时,有利于对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且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合并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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