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境外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因越南森泰工厂临近租期终止日期,且续租成本较大,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海外生产基地布局的需要,公司拟通过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和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生产基地。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新设新加坡投资公司和越南生产公司、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开拓海外市场,便于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新加坡和越南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内办理设立公司,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签署土地等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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