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四)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胜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4 名,具体
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方式 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委托代表人数(名) (股) (%)
现场 4 69,337,175 59.9191
网络投票 200 392,000 0.3388
合计 204 69,729,175 60.2578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吴韡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1.00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通过
金的议案
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及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子萱、华诗影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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