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6,290,5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3,709,4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00,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48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51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43%。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股份数量为 66,24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2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2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张耀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即 2023 年 8 月 9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如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应配合公司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
日公告减持计划,且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应配合公司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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