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18:15:10 股吧网页版
阿莱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制度规定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治理需求与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具体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请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附件: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