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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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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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第一节 律师声明...... 5
第二节 正文...... 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发行人的设立......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1
六、发起人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12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3
八、发行人的业务...... 1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3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4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4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5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取消前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5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6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6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6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6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7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7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8
第三节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意见...... 20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安培龙/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培盛 指 深圳市安培盛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长盈投资 指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长盈粤富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
瑞航投资 指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海成长 指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同创伟业 指 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子公司 指 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
A 股 指 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律师工作报告/《律师工作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报告》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书》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预案》 指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
《募集说明书》 指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3)0100020 号”“众环审
《审计报告》 指 字(2024)0100461 号”“众环审字(2025)0101168 号”
《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专字(2023)0101929 号”、“众环
专字(2023)010004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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