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深圳安培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29,206,375.00 元 , 扣 除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279,289.84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安培龙”)于近日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安培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状态情况如下:
账
账户
序 账户 户
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号 用途 名
[注 1]
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761477519651 注销
安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640629404 注销
龙智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000024319201113250 注销
能传 圳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29000015866984 注销
1 感器 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338330100163230927 正常
产业 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39180180808232019 注销
园项 龙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6011110000086465 注销
目 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403041060000000270 注销
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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