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2025
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当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安培龙智
能传感器产业园”子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郴州安培龙传
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安培龙”)及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安培龙”),将实施地点相应分别增加“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工业园长富项目区”及“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村金星工业区南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由于原
实施主体和增加的实施主体郴州安培龙、东莞安培龙均系上市公司安培龙的全资
子公司,即不属于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外的变更,因此,本次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79,289.84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使 拟使用募集 截至2024年末 截至2024年末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募集 资金投入金 募集资金累计 资金投入进度
资金 额 投入金额
1 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 是 18,764.16 18,764.16 100.00%
安培龙
2 智能传 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是 14,289.87 11,834.94 82.82%
3 感器产 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 是 6,309.88 6,309.88 100.00%
业园项 设项目
4 目 厂房办公室生活配套项 否 -- -- --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是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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