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月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月华,女,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1999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讲师;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5年9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2023年5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处长;2023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 大 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7 1 6 0 0 否 5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积极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主持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此外,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认真聆听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以严谨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主动与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了细致审阅,确保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公司的健康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提出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新增投资项目以及项目结项等重大议题,均进行了详尽且严格的审查,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范。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个人履职标准,与公司管理层就重大事项展开了深入的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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