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俊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俊明,男,中国国籍,195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1982年3月至1990年9月,任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讲师;1994年5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原热能工程系)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 席 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 大 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7 0 7 0 0 否 5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
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与讨论,以审慎的态度行使其表决权。本人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始终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力求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通过这样的方式,本人致力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及拟定2024年薪酬(或津贴)方案的事项,确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年薪酬方案,切实履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于会议中提出的涉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募投项目结项等关键议题,本人均进行了细致而严谨的审议,以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得到规范管理和使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履职要求,与公司管理层就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在独立、客观和审慎的基础上,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