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305007686509836。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Extek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 1369 号;邮政编码:
313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0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充分利用股份制企业的良好经营机制和行业优势,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通过合法竞争获取经济效益,追求社会效益,为社会的繁荣、为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竭尽全力。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情况如下: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下: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认购比例(%) 出资方式
方真健 38,084,640 57.7040 净资产折股
王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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