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5-048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星源卓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卓镁转债”、“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265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卓镁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经可转债换股产生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4.50 亿元。
3、 发行数量:
450 万张。
4、 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张。
5、 发行价格: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 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31 年 11 月 6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3)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4)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5 年 11
月 13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起至可转债到
期日 2031 年 11 月 6 日止。
(5)信用评级:主体 A+,债项 A+。
(6)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7)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7、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30 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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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