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5-047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
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四楼高层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春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发行具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450万张。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11月7日至2031年1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票面利率和到期赎回价格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4.0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在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归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级。本次资信评估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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