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聪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聪波,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聪波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7 月至今,历任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现机
械与运载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兼任重庆
大学校团委副书记;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所有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聪波 7 0 7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召开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机械与运载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 2024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出席战略委员会 3 次和审计委员会 4 次。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
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机械与运载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2/7 股份回购 同意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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