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
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韩宗俊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4 年度运行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李聪波先生、王洪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91,574,727.25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31,972,503.05 元。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31,972,503.05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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