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 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洪,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洪,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 年 4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西南政法学院助教、讲师;
1996 年 5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1997 年 6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意大利特
伦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教
授;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访问教授;2008 年 10
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其曾兼任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起至今,兼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起至今,兼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起至今,兼任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所有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王洪 7 2 5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召开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法律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3.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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