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景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东伟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凡非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顾东伟、郑贺诚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30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 √
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 √
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
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 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 、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
制度
2.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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