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华兴”)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书面说明,并对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更新,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目录
问题 1......3
问题 2......160
问题 3......195
其他问题......204
问题 1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智慧城市业务和算力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
收入分别为 74628.47 万元、77060.50 万元、65777.79 万元和 118780.92 万元,
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776.22 万元、2517.99 万元、-8446.63 万元和 5933.55
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智慧城市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60%、23.69%、11.45%、
16.02%。2023 年至 2025 年 1-6 月,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61%、12.55%、
11.75%。
发行人 2022 年 11 月上市时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智慧城市业务,2023 年新
增算力服务业务并快速发展,收入占比持续上升,最近两年一期占比分别为15.02%、70.80%、91.28%。原主营业务智慧城市业务收入大幅下滑。
发行人算力服务业务采购的设备主要是高性能算力服务器,主要包括算力设备集成服务和算力设备运营服务。算力设备运营服务主要以自有算力服务器集成后直租给客户或者租入算力设备集成后再转租给客户两种商业模式开展。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37.73%、40.04%、75.34%、
93.12%;2024 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向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 59.57%、
82.40%。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14.31%、25.53%、49.90%、67.57%。2024 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向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38.52%、28.5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62615.12 万元、80578.21
万元、72377.28 万元和 107706.85 万元,智慧城市业务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上
占比分别为 38.19%、47.82%、88.80%和 88.34%。2025 年 6 月末,公司因预计款
项无法收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226.74 万元。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将 3-4 年(含 4 年)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
损失率由 50%变更为 30%,4-5 年(含 5 年)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由 80%
变更为 5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3851.12 万、31426.71 万元、
57153.02 万元和 65110.58 万元,主要是由未完工项目成本构成,占比分别为
90.11%、84.10%、96.39%和 99.82%。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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