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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6:27:07 股吧网页版
宏景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后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国金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77900188000225313 6,013,326.35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州东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82210078801100002009 560,477.70 超募资金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 723779306484 1,484,728.38 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道西支行注

合计 —— 8,058,532.43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的下属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宏景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合称“乙方”)及国金证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顾东伟、孟凡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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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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