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撰写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撰写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文锋、吴静和刘桂雄,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英、李敏才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英、李敏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以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林山驰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4 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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