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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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28003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280035号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宏景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宏景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实施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宏景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附件: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844,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9,589,223.65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16,765,837.00 元,扣除券商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0,260,031.38 元后剩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836,505,805.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全部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36,505,805.62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609,396,539.23
项 目 金 额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12,307,06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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