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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8:38:14 股吧网页版
仁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杨国贤先生、邱楚开先生、邱洪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仅限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苯乙烯与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且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

2.1《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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