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所涉及投资总额为计划投资规模,可能根据后续资金筹集、项目进展、备案审批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
2、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了扩大主营业务产能和战略布局,对产业链进行延伸与拓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以下简称“石化能源产业局”或“甲方”)、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或“丙方”)通过充分协商,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拟签订《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额3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生产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溶聚丁苯橡胶、高抗冲聚苯乙烯/透明HIP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新材料苯乙烯,二期投资生产叔丁醇、环氧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丁基橡胶,并由仁信科技根据资金安
排情况,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其中二期建设待办理完毕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后,公司将根据资金筹措与安排情况,有序投入项目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石化能源产业局签署《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并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的所有后续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该投资项目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审批等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
住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中 353 号
企业类型:政府机关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1 号综合楼)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仁信科技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成立,暂未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2、项目主营产品和服务:一期投资生产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溶聚丁苯橡胶、高抗冲聚苯乙烯/透明 HIP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新材料苯乙烯,二期投资生产叔丁醇、环氧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丁基橡胶。
3、项目投资总额:38 亿元
4、项目用地面积:26.40 万平方米
5、项目整体达产后年产值/营收:78 亿元
6、项目整体达产后年纳税:4.50 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
8、项目建设进度:
(1)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6 个月内动工,在动工后 18 个月内竣工、24 个月
内投产。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和丙方即开展勘察、设计、预算、招标等前期工作,以确保项目按期动工。对石化项目或投资 50 亿元以上项目动竣工、投产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项目最终投产时限延长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动工后固定资产投资:
一期项目,当年达到 3 亿元以上,次年累计达到 9 亿元以上,第三年累计达
到 22.5 亿元以上,第四年累计达到 25 亿元以上。
二期项目,当年达到 1.2 亿元以上,次年累计达到 3.2 亿元以上,第三年累
计达到 7.2 亿元以上,第四年累计达到 8 亿元以上。
(3)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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