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仁信新材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616,4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7,282,704.99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仁信新材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仁信新材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仁信新材最新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 18 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 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 个月
3 聚苯乙烯 1 号和 2 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 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24 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8,728.27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57.47 万元。公司 超募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回购公司股份。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 7,7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募资金 7,750.00
万 元 已 转 出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使用超募资金 4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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