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2号C栋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
23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1 李志荣
2 03******01 罗志明
3 02******45 李志方
4 03******18 李秋霞
5 08******82 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
李秋霞关于股份的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上述股东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1.75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龙园路2号
咨询联系人:刘珊
咨询电话:07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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