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促进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保证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努力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组织
4.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4.2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4.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4.4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5.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对各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万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73,931.39 64,288.16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86,789.02 77,145.80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102,861.06 86,789.02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n≤A<Am X1=60%
A<An X1=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该考核年度对应批次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5.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所示:
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 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 绩效考核结果为C
持有人 持有人 及以下的持有人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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