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计划投资(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1 经纬股份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3 年 27,613.06 27,613.06
提升建设项目
2 经纬股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年 13,606.11 13,606.11
3 经纬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合计 45,219.17 45,219.17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5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2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余额1,517.25万元(不含银行利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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