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00元/股调整为8.4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8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在公示的时限内,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7、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本次调整前,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00元/股。
2、调整事由: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2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52,993股后的
282,04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17日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75,600
股后的282,5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3)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75,600股后的282,5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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