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二月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由公司股东会批准生效。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要求的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可否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中国籍员工合计 24 人、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籍员工合计 19人)。以上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四、考核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
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期间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六、考核体系
(一)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如下所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5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
年增长率不低于 30% 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2027 年营业收入较 2026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6年
年增长率不低于 30% 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2028 年营业收入较 2027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7年
年增长率不低于 30% 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是基于对未来经营环境的预期及本激励计划所起到的激励效果而进行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计算方式:
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X)
完成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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