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6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7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概况 ...... 1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情况 ...... 10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1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1
四、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 1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11
六、重组过程中,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2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2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12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13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13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14
第四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地点 ...... 15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
情况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隆扬电子 指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荣婕、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
标的公司、德佑新材 指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
日变更为: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第一步 指 隆扬电子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德佑新材 70%股权
收购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傅青炫、张东琴夫妇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
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重组报告书 指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