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51.00%股权
暨签署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拟使用人民币11,995.20万元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双联”或“标的公司”)原股东宁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信广”)持有的共计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威斯双联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威斯双联与本公司隶属同一行业,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通过本次收购,将优化供应链管理,有效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威斯双联在高分子材料及吸波材料研发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创新能力,其研发团队将显著增强公司自研体系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本次收购可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与资源协同,同时亦将保持业务端的独立运营体系,以并行发展模式释放协同价值,推动业绩提升。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20459号)为依据,确定威斯双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800.00 万元人民币,双方协商一致威斯双联5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1,995.20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标的公司业绩波动、商誉减值和收购整合的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八、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持续深化公司在材料自研领域的布局,加速实现部分产品重要原材料的自给自足,加深技术储备,拓宽现有产品类别,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5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1,995.20万元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宁波信广持有的51.0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收购的所有后续事项,签署此次收购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容诚审字[2025]230Z3723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20459号)为依据,确定威斯双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800.0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商一致,威斯双联5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1,995.2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威斯双联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5年5月29日与宁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常州威斯双联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宁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信广双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H57FJ3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誉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4-24
出资额:1,009.5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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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