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扬电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上含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证券投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投资损失风险:证券投资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存在投资出现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审慎投资,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权限进行投资,并授权董事长组织成立证券投资工作小组或指定专人,实时分析和跟踪市场情况,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原则、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本次投资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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