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货币资金的控制、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等。详细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公司的各项控制制度能否得以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不仅反映了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和职能机构设置的制衡性,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态度。公司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与内部控制环境,以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战略
在业务发展战略上,公司坚持以“提供更具价值的工控元件和服务”为使命,以“让工业自动化更高效”为企业愿景,致力于成为让工业自动化更高效的优秀工控元件制造企业。
(2)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
法定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对董事会负责。此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履行监督的职能,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3)制度管理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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